校属各单位:
根据人社部、湖南省人社厅和学校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创业类型
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主要包括离岗创办企业、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以及企业挂职锻炼或参与项目合作等类型。
二、备案对象
1.近五年(2019年7月起)已完成或正在创新创业过程中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要求进行申报备案。
2.拟从2025年4月开始申请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要求进行申报审批。
三、备案流程
(一)个人申请(4月14日-4月18日)
申请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申报表》(附件3),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二级单位审核(4月21日-4月24日)
各二级单位进行集体研究并在本单位公示后,将公示无异议的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名单及相关材料,报至人事处。
(三)学校审定(5月)
人事处完成复审和审批备案后,提交学校审定,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备案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已在或拟申请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须按要求(附件)如实申报备案。不如实进行申报备案者,学校将依据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二)各部门需严格审核把关申请人申报内容的真实合法性,跟踪监督和考核工作进度及效果,并及时通报学校人事处。
(三)凡未经学校批准(备案)或经学校批准(备案)但对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的创新创业人员,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终止创新创业协议、年度考核不合格等处理。
(四)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需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相关文件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有损学校利益和声誉的行为。
(五)本批次备案之后拟申请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前通过本单位的审核审批(其中离岗创业和脱产挂职锻炼须经学校审定),获得本单位或学校同意后,方可开展创新创业工作。学校在每年11月组织一次年度创新创业工作集中备案。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17:00前将《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申报表》(附件3)、《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汇总备案表》(附件4)纸质签章版材料报送至人事处522办公室,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gzb516@126.com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46-6381163
附件:
1.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12 号)
2.《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管理办法》(湘科院校发〔2018〕86号)
3.《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申报表》
4.《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汇总备案表》
人事处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