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春季批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但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学人员、辅导员、承担有教学任务的教辅人员(含校聘合同制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二)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学历。
(三)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者可免除普通话测试。
(四)参加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获得《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
(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参加本校或其他高校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合格。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者可免除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六)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工作安排
(一)网上申报及要求
春季批次网报时间:4月14日08:00—4月25日17:00。(逾期系统将关闭,请及时申报)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教师资格认定”入口填报信息。
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资格种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选“湖南省”;认定机构:选“湖南省教育厅”;现场确认:选“湖南省教育厅”。
2.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白底电子照片(JPG格式,与资格证书上照片同版)。
3.申请任教学科: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4.证件类型:统一选身份证。毕业学校、所学专业:与最高学历证书相同;专业类别:参照本人在本科及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选择。
5.现从事职业统一选“教师”。工作单位: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
6.个人承诺书: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系统自动添加于申请表内,无需提交纸质签名材料。
7.申请人须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统一填写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杨梓塘路130号,邮编:425199;网报系统中所有资料必须填完整,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二)学校初审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须在网报截止时间前将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所需材料报人事处,有犯罪记录的不得报送材料。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2025年4月29日14:30开始。
2.测试候考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要求:详见附件5。
(四)专家审查
学校组织高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并作出专家审查意见。
(五)公示及许可
经专家审查认可的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经校长办公会审定的人员方可认定教师资格。拟认定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核后予以许可并发证。
(六)其他事项
需要申请补发、换发或重发证书和补办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在网报时间截止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人事处。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从网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大陆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
(2)港澳台申请人:有效期内本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明材料
(1)网报时能通过学历校验的,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2)网报时未通过学历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信网上的电子信息备案表;
(3)境外学历(含港澳台),须提供毕业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两个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网报时能通过校验的可不提供纸质材料;
(2)网报时未通过校验的,分两种处理方式:在校就读期间获得的证书,提供原件、复印件;非在校就读期间获得的,须同时提供原件、复印件和发证机关开具的证明;
(3)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不提供。
5.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提交在有效期内的《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6.《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见附件6)
(1)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者,可不提供;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不提供,但需补充以下材料: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实习成绩(或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
6.聘用关系证明材料
(1)聘用合同书
合同期限须签订不少于三年且截止2025年4月25日试用期已过。在编教师的合同期限及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可另提供入编材料佐证替代;
(2)社保证明
养老、医疗、失业三险齐全。证明上须体现本校购买、受理之日前半年购买记录且缴纳状态是正常,并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智慧人社APP下载)。在编教师可用入编材料替代社保证明。
7.体检合格证明
(1)体检日期在当年或当前受理之日前半年之内有效;
(2)体检表须有医生签名、“合格”结论及医院公章;未签署结论的视为无效。
(3)须在市州以上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8.无犯罪记录证明
9.《委托书》(附件4,手写签名),申请人授权学校教师资格管理部门代为办理其教师资格认定事宜。
10.1张1寸彩色白底彩照(与网报系统上传照片格式一致,用于办证)。
11.教辅人员须提供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两个学期课表(近两年内)。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报送要求
1.所有申请材料,须按《湖南省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目录》(见附件1)顺序依次装订成册,并附具封面(见附件2)一式一份,于4月25日下午15:00前交至行政楼522办公室。
2.申请人填写《湖南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并在4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gzb516@126.com。
3.不按规定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或材料不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4.申请人材料上交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
五、工作要求
(一)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是高校教师职称评定和初任专业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本单位需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及时完成资料的上报与提交工作。
(二)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予以撤销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请申请人加入“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2025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群”,以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和要求。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46-6381163
附件:
1.湖南省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目录
2.湖南省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封面
3.湖南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4.教师资格认定委托书模板
5.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试行)
6.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
人事处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