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专业实践能力,推进“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度教师挂职锻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选派对象须为学校全职在岗、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师德师风及政治理论素养的专任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25年1月1日。
教师挂职锻炼一般可按以下三种方式进行:为期1-2个学期的脱产挂职、1-2个月的短期实践培训及兼职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各教学学院要高度重视和重点推进教师挂职锻炼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相关教师提高实践能力,优先选派两优工作拟转型教师。有应用型专业、师范专业、承担教育教师教育课程或拟停招专业的学院每个学年原则上选派1-2名教师脱产挂职锻炼。
二、选派程序
(一)计划制定和人选推荐。各教学学院按照自愿申报和择优选派的原则,在确保教学和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遴选本单位挂职锻炼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员名单及《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教师挂职锻炼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和候选人审议。人事处同教务处、科技处和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及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确定候选挂职锻炼人员名单。
(三)校长办公会审定。教师挂职锻炼候选人员经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予以实施。
(四)签订协议。选派挂职锻炼教师在外出挂职前到人事处办理手续并签订《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教师挂职锻炼协议书》。
三、管理与考核
(一)各教学学院要和挂职单位适时进行沟通联系,做好挂职教师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挂职锻炼情况,杜绝“假挂、空挂”现象。同时,要为挂职教师做好服务,确保挂职工作取得实效;
(二)挂职教师要遵守挂职单位规章制度,切实融入挂职单位,参与其实际的管理和业务等工作,并做好挂职工作记录;
(三)挂职教师在完成挂职锻炼后5个工作日内须按期返校回岗工作,并填写《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教师挂职锻炼期满考核表》并提交所在学院考核;各教学学院将考核结果及《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教师挂职锻炼期满考核表》于挂职锻炼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人事处提交学校审核。
(四)挂职锻炼考核不合格或挂职锻炼期满后不按期返校或返校后不承担专业课的教学和学生专业实践实训的指导任务,则不享受挂职锻炼期间的绩效工资和其他各种补助。
四、材料报送
(一)请各单位于4月30日(周三)17:30前将本单位挂职锻炼推荐人选审批表(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4)纸质签章稿报送至人事处522办公室,以上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sgzb516@126.com。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46-6381163
附件:
1.《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
2.《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教师挂职锻炼审批表》
3.《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教师挂职锻炼期满考核表》
4.《2025年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挂职锻炼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