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规定,经2024年11月04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同意调入吴春来到我校工作,现将吴春来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或纪检监察处反映。
人事处:0746-6381163
纪检监察处:0746-6381404
附件:吴春来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籍贯 | 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专业 | 学位职称 | 现单位 |
吴春来 | 男 | 1979年3月 | 湖南永州 | 湖南理工学院 | 2003.06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学士、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发展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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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