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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关于做好2016年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学院:

学校2016届本科生已顺利毕业,实习工作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都已经圆满结束。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 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教学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湘科院校字〔2015113号)文件精神,表彰在2016届学生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师,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推荐工作。现将推荐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范围、对象

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主要表彰实习指导效果好,掌握学生全程实习情况,在指导实习教学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实习指导工作得到了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较高评价的实习指导教师。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主要表彰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中认真负责,爱岗敬业,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并且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获得优秀毕业(论文)称号的指导教师。

二、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见附件三的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分配表。

按照《关于印发《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教学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湘科院校字〔2015113号)文件精神,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的比例控制在当年指导教师的10%。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比例控制在当年指导教师的5%

三、材料报送时间安排和地点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将材料于710日前以院为单位报送教务处实践管理科510办公室。联系电话:0746-6383135

 

附件:1.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

      2.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推荐表

3.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毕业

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分配表

 

 

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教务处 

201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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